Facebook贏得中國商標案 這是要入華的節(jié)奏?
商標異議是指公眾對某一經過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在法定期限內,向商標局提出該商標不予注冊的反對意見,即要求商標局在規(guī)定的3個月異議期滿后不要核準該商標注冊。
北京時間5月9日消息,據《金融時報》網絡版報道,Facebook在中國一起商標訴訟中獲勝,這可能是中國政府對其態(tài)度有所軟化的一個信號。Facebook在這一訴訟中的對手,是注冊了“face book”商標的中山珠江飲料廠。
在Facebook旨在打開中國市場的攻勢中,創(chuàng)始人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是主帥。除學習中文外,扎克伯格還在位于舊金山的家中接待中國政府高官,與政府高官會談,并在霧霾天中在天安門廣場跑步。
據參與該案的一名律師稱,北京高級人民法院2014年裁定,中山珠江飲料廠不應當被允許注冊“face book”商標。這家工廠的產品包括薯片和蔬菜罐頭。
根據中國法律,具有全球知名度的跨國公司必須證明,其商標在中國境內也有很高的知名度。
盡管蘋果iPhone手機在中國非常流行,上周北京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新通天地科技公司有權使用“IPHONE”商標。蘋果已經表示將把此案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
中山珠江飲料廠一名高管稱,“如果說我們注冊‘face book’是非法的,當初為什么會給我們注冊?如果說Facebook品牌具有全球影響力,為什么在中國大陸地區(qū)不能訪問?”這名高管稱尚未收到法院裁定。
Facebook未就此置評。
Facebook一直致力于吸引想把產品賣到國際市場的中國廣告客戶,而非吸引中國網民使用其服務。首席財務官雪莉·桑德伯格(Sheryl Sandberg)在第一季度財報分析師電話會議上表示,公司中國業(yè)務“相當強勁”,并列舉了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利用Facebook推廣航班的例子。
盡管Facebook因法律原因沒能在中國大陸地區(qū)提供服務,但它及其創(chuàng)始人扎克伯格在中國卻是大名鼎鼎。來源:鳳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