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商品貼中文標簽商標侵權糾紛頻發(fā)生
記者從拱北海關獲悉,近日,海關總署公布了“2014年中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典型案例”,“拱北海關依據(jù)商標混淆原則處理進口侵權食品案”等十大案例入選。
拱北海關介紹,去年10月16日,珠海市某貿易有限公司,向拱北海關下轄九洲海關申報進口687箱梳打餅干、2748箱三文治夾心餅干和2483箱巧克力棒,海關對該批貨物進行查驗,發(fā)現(xiàn)上述貨物的外包裝正面使用的均是“Rebisco”商標,在側面外包裝加貼了一張有關商品信息的中文標簽,上面分別標明了“樂味口利佰高梳打餅干”、“樂味口利佰高奶油三文治夾心餅干”和“樂味口利佰高脆寶巧克力棒”等品名,中文標簽上均帶有“利佰高”字樣。由于該標簽易誤導消費者認為該進口的商品屬于澳門朗天洋行注冊的“利佰高RBC”商品,根據(jù)權利人澳門朗天洋行的申請,2014年10月24日,海關對上述食品實施了扣留。
據(jù)介紹,此案是海關妥善處理進口商品知識產權糾紛的典型案例。近年來因在進口商品上加貼中文標簽發(fā)生的商標侵權糾紛時有發(fā)生,如何正確界定侵犯商標權和合理使用外文商標的中文譯名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工作。此案中,拱北海關通過對商標法的正確理解,作出有關進口商品使用中文標簽的解釋,促成爭議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協(xié)議,進而規(guī)范了進口商品中文標簽的使用,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來源:羊城晚報